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教思政厅[2011]1号)的精神,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根据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委员会关于我省高校心理咨询师上岗证换证方案(粤高校心[2011]18号)的有关精神,我校派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林川和廖婷婷两位老师参加了广东省高校心理咨询第三期督导培训班,经专家评审鉴定,两位老师均获得广东省高校心理咨询师中级上岗证,其中林川老师的心理咨询报告被评为优秀案例报告。 本次心理咨询师评审共有来自全省高校的86份心理咨询案例报告参与评审,我校林川老师的案例报告在其中脱颖而出,与广东工业大学等选送的报告共23份被评为优秀。其余44份被评为合格,19份被评为不合格。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12年来,一步步实现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建立了心理健康三级网络体系,有效执行学生心理问题预防、预警、干预的“三预”工作体制。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承担生命,完善人格”为工作宗旨,每年为万余名学生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受到广大学生的认可。 此次林川、廖婷婷两位老师获得广东省高校心理咨询师中级上岗证使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进一步实现了规范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不辜负高校心理咨询师的神圣职责与光荣使命,以更高的工作热情陪伴同学们健康成长,为他们的心理健康和人格完善贡献力量!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林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