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质量,扩大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和激励引导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1-2022年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程玮
副组长:段 立 王晓艳 林 川 邓 强 胡 继
成 员: 郭华鸿 陈理玫 张泽彬 邵名菊 李建华 刘华兰
贺满云 刘芳文 朱 玲 李志华 原慧丽 肖 华
谢远霞 杨丽婷 余洪福 周 娥 马迎春 马海停
二、评选工作文件依据
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
2.《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
3.《广东白云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白云学院学〔2021〕23号);
4.2021-2022学年评先评优创建成果。
三、评选奖项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评选名额为20名。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具体条件
1.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已参与2021-2022学年评先评优创建申报;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21-2022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主要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财函〔2019〕105号”通知)。具体认定工作由申请人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组织认定;
4.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一学年要完成不少于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五、评选具体安排
(一)自主报名(2022年9月13日-16日)
1.报名方式
(1)学生自荐:学生根据参评条件,结合本人2021-2022学年的在校表现情况自愿申报,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自行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并通过全校海选报名进入现场答辩和风采展示环节。
(2)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初评。评审小组由各学院分党委书记或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辅导员、教师和学生代表为小组成员,评审小组不少于5人。在充分考察、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学院1名学生作为参评候选人,可直接进入现场答辩和风采展示环节。
所有申报学生于9月13日-9月16日扫描附件3:“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海选报名通道(申报学生信息填录表)”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加入国奖初评微信群。
2.参评提交材料
(1)附件1:《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本学年(2021年9月-2022年9月)获奖情况及成果证明材料。
(3)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命名都备注姓名+学院+班级。如:申请审批表-会计学院2020级会计学3班张某;佐证材料-会计学院2020级会计学3班张某。
备注:所有申报学生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16日之前提交至所在学院进行资质审核,并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2810794990@qq.com。
(二)组织初评(9月17日-9月19日)
学生处组织由学校学生工作主要管理人员、资深教授、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上报材料,综合其个人成绩、在校表现、基层评议等情况,按评分高低从中选出候选人(包括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入现场答辩和风采展示环节。
(三)网络评议(9月20日-9月22日)
开通“榜样白云 青春领航”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网上评议活动 ,对进入现场答辩和风采展示环节的候选人进行事迹宣传、公示,并进行实名制网络投票和评议活动,获取广大师生对候选人的参选态度。
(四)现场答辩(时间待定)
现场答辩内容包括PPT成果展示、主题宣讲,可以以自己的学习、生活、梦想、信念、感恩等方面的感受为切入点,讲述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故事,分享成长的心得收获,全面展示自己在思想品德、综合成绩、科研创新、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最后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学生个人综合素质、网络评议、现场答辩等环节的表现,最终提出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材料,报省教育厅审议。
(五)表彰和奖励
根据省教育厅最终审议的评定结果授予“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8000元;
学校隆重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由获奖学生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榜样白云事迹宣讲活动,激发在校学生积极进取、奋勇前行,在求学道路上勇攀高峰,自觉形成感恩、励志、自强、奉献的思想和行动,为学校学风建设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
六、评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政策,坚持育人导向。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学生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班会、新媒体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让学生对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评选形式都有全面的了解,将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与资助育人紧密结合,在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培养学生爱党爱国意识和不懈奋斗精神,教育学生学会感恩、回报社会。
2.严格规范评审,按时报送材料。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是通过对前期开展的2021-2022学年评先评优创建方案进行成效验收,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组织评选,加强对候选人申报材料的审核和答辩指导,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材料,确保准确无误。在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和当年所有奖学金评选资格,同时追究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责任。
学校监督投诉电话:020-36093489
联系人:马海停
附件1:2020-2021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海选报名通道(申报学生信息填录表).png
学生处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