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发展,持续改善学校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并广泛采纳学生对学校发展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畅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沟通渠道,共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学校的实际,学校特设立了线下和线上学生反映意见渠道,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生线下反映意见渠道
1.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党组织书记)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
地点: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校长接待日
时间:每双周二15:40-17:00
地点:学校图书馆二层接待室(201房间)
(通过校学生会权益服务中心报名参与)
二、学生线上反映意见渠道
广东白云学院线上反映意见邮箱地址一览表
序号 | 所属学院(单位) | 电子信箱 |
1 | 会计学院书记信箱 | lm.chen@baiyunu.edu.cn |
2 | 应用经济学院书记信箱 | |
3 | 工商管理学院书记信箱 | hl.liu@baiyunu.edu.cn |
4 | 教育与体育学院书记信箱 | |
5 | 外国语学院书记信箱 | l.zhu@baiyunu.edu.cn |
6 |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书记信箱 | |
7 | 机电工程学院书记信箱 | FangWen.liu@baiyunu.edu.cn |
8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书记信箱 | |
9 | 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书记信箱 | |
10 | 建筑工程学院书记信箱 | ShuMing.Li@baiyunu.edu.cn |
11 | 艺术设计学院书记信箱 | |
12 | 传媒学院书记信箱 | mxh@baiyunu.edu.cn |
13 | 国际学院书记信箱 | |
14 | 学生处处长信箱 | |
15 | 教务处处长信箱 | nl.li@baiyunu.edu.cn |
16 | 校长信箱 |
三、注意事项
1.应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意见。
2.意见反馈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若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姓名、请求、事实、理由,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
3.对投诉事项处理不服,有要求复查、复核的权利。投诉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或口头答复之后在学校校长接待日时请求复核。
4.任何人在反映意见时要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便于学校核实反映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
针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和投诉的问题,学校及相关负责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和处理。
学生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