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创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学校将开展优良学风创建活动(简称:励学笃行工程)。为响应活动号召,进一步鼓励广大学生认清目标、主动学习、有所成就,本学年评先评优活动采取申报、培育、审核、评定的创建流程,将争先创优的精神贯穿全学年,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标
1. 通过评先评优活动让广大学子明确目标、勤于实践,奋勇争先,掀起“争先创优,争做优秀大学生” 学习热潮,形成争先创优、追求卓越,敬业乐学的校风、学风。
2. 通过评先评优活动激发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项目开发能力,强化高水平的应用型技术大学建设,提升学生创业就业能动力,彰显学校教育质量。
3. 通过评选的宣传活动展示优秀集体、个人的先进事迹、奋斗历程,让学生“学有标杆,赶有目标”,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校文化氛围,夯实学生工作基础,优化校园育人环境,提升学校竞争力。
二、创建项目
1. 2017-2018学年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先进班集体、优秀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 2017-2018学年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励金、李志红奖学金。
三、活动对象
1. 在校所有本、专科班级及学生
2. 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1)在年度内有上课迟到、旷课等违纪行为或所受处分未解除.
(2)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宿舍存在脏乱差现象,未达到2次优秀宿舍或者文明宿舍(1#、2#楼1次)。
(3)学业单科成绩存在不及格、体育成绩不达标(特殊体质者除外)或在综合测评和评先评优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4)有其它错误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经学校讨论不予评奖的。
四、实施内容
1. 申报(2018年4月):强化活动宣传,提升学生的参与意识。各班或学生个人根据学校评先评优的评选标准,确定自己的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和预期效果,提交集体和个人的创建申请表。
2. 培育(2018年4-8月):注重培育进程管理,确保完成预期目标。结合班级和学生专业特点和个性化发展需求,将班级和个人的创建方案落实到实处。做好阶段性的成果跟进,确保活动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全面提升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养,达到预期的活动成效。
3. 审核(2018年9-10月):参照评选标准检验创建成效,确保审核公平公正公开。申报创建的班级和个人对自己的培育成果进行创建成效展示,学院和学生处组织评审团根据班级或学生的申请项目,结合学生的创建成效组织评审、答辩,进行申报项目的成效审核检验,并进行获评奖项推荐和名单公示。
4. 评定(2018年11月):确定并公布2017-2018学年评先评优名单,召开表彰和成效宣传活动,并组成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先进事迹宣讲团进行宣讲。
五、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宣传工作。评先评优活动对学校学生的价值观念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重活动的过程管理,在落实政策宣讲工作的同时指导学生完成创建项目的申报,并将项目的培育过程视为学生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具体的评定名额将在审核环节给予公布。
2. 细化环节,敢于自省自警。学生要敢于给自己制定目标,细化目标,付诸实践,积累成效,成为优秀。同时,在创建过程中,勇于面对自身存在的不足,自省自警,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达成预期目标。
4. 宣传典型,强化育人成效。学院要以评优评先活动为契机,加强对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的工作方式,创建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迎接2018年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生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