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17]4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6]72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决定从2017年开始在我省各地市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对象由原来的只对考入省外高校学生扩大为考取省内和省外高校的学生,实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地区和办理对象全覆盖。为响应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将全面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宣传和政策落实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缓解学费和生活压力,实现我校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而失学”的庄重承诺。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优越性
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实施使得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更趋完善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依旧是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但提出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箍钤鹑危拗屏瞬糠盅姆捍形?。
同时,资格审查单位为学生就读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部门即可,在简化资质审核流程的同时提高审核精准度,并使得贷后跟进工作更具有保障性。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实施使得学生申请更便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是在暑假7、8月进行,而且是在学生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闲去完成申请材料的准备,并且熟悉本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和教育局资助中心等办事机构。
同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首次贷款虽然需要学生和共同贷款人共同到场提交材料和签订合同,但续贷就只需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场办理,且只需提交贷款学生签名的《申请表》(无需再进行家庭经济情况审核)和办理人一方的身份证,即使学生本人暑期没空回家,也能顺利完成助学贷款的续贷工作。
二、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全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做好学生的政策解析,确保有需要的学生假期顺利完成申贷工作。
2. 充分发动,加大宣传。在工作中,各二级学院要强化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宣传媒体,召开班级会议和学院政策宣讲会进行政策解析和流程介绍。利用班级QQ群、移动版报、学院公众号、官方网页等,创新宣传模式,关注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确保每一个学生都知晓下学期我校及广东省都将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 落实细节,强化效果。生源地贷款是第一次在我校全面开展,因为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不同的申贷系统,所需材料也有所不同。所以,二级学院在宣传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申贷细节的讲解,协助学生化解问题和解决困惑,确保每一个有需要的学生都明晰贷款流程和所需材料。
4. 做好跟进、落实教育。各学院要关注助学贷款学生人群,在资助政策上面给予倾斜,关注他们的成长成才,同时要强化学生的感恩、诚信教育,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各二级学院在下学期开学时要提醒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学生要将贷款回执交给辅导员进行系统的录入和贷款确认,各学院于9月18日前填录《二级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情况明细表》,连同学生的贷款回执一起上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未上交的同学将视同放弃生源地信用贷款。
联系人:李志华,联系电话:9005(内线)
学生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