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教管函〔2017〕4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处室:
根据《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的通知》(实教管函〔2016〕10号)及《广东白云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白云学院教〔2016〕47、48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期间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内容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至5月12日。
2.各单位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专业设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人以上组成,并指定答辩组长和答辩秘书各一人。
3.指定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主审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成绩。
4.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人数由各专业自行确定,但不应少于本专业学生总数的30%,且以下情况的学生必须参加答辩:
(1)学生自己认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必须提出答辩申请,参加答辩;
(2)指导教师或主审教师建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和“不及格”,或者认为有必要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参加答辩。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参加答辩学生名单提前张榜公布。
6.各二级学院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并在答辩前交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备案。
7.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含企业专家参加的“公开答辩”)录入“企业实践教学管理系统”。
8.原则上每个专业要组织一次由企业专家和专业导师共同参加的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公开答辩地点可安排在校内或者在企业内进行;公开答辩的具体安排及经费预算填报“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计划表”随“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报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9.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做好答辩场室的布置和多媒体设备的准备工作,安排好学生的答辩顺序和具体时间,做好答辩记录;公开答辩的场次要提前与参加答辩的有关学校领导联系,安排好车辆等事宜。
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
1.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中成绩评定的要求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成绩实行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5 级记分制;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工作质量、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质量及答辩成绩按比例3:3:4分配;没有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工作质量、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质量按比例5:5分配;总评成绩由答辩小组最终确定。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原则上按正态分布,“优秀”成绩控制一定的比例;毕业设计(论文)成绩2017年5月16日前录入青果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三、后期工作
1.指导学生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最终完整资料需经指导教师确认合格并上传“企业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后”,学生方能离校。
2.各二级学院按照学生人数的1.5-2%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每个专业至少一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从成绩“优秀”的学生中推荐;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组织从被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汇编。
3.各二级学院组织对“企业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的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信息进行整理完善,对学生的过程材料进行打印(印刷),做好资料的存档工作。
特此通知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