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7〕8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补(缓)考、重修及换发毕业证考试于2月23-26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时间:2月23-26日进行,共计12场次118个考场。
2.考场安排等已发至各二级学院。
二、考前要求
1.考场要求:本次考试使用2号教学楼教室(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10、405、406、407、408、409、410),机房4号楼:(401、405、407、410),请相关部门按考试安排表上学生人数最多的场次安排桌椅,在考试前布置好考场,由二级学院安排检查,负责人要考前20分钟开门。
2.机试装卷要求:各二级学院副院长(教学部主任)对每门机试课程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提前(2月22日前)到机房装试卷,并将具体要求告知机房负责人,以保证机试顺利进行。
3.对机房要求:请机房管理人员按考试安排表做好考前准备,并根据考试科目及版本,明确指导考生进入考试系统,保证每场考试按时、顺利进行。
4.考前通知学生本人及做好督促学生复习备考工作,尤其是校外实习学生。
5.考前教育:为防止学生替考、抄袭、夹带等作弊现象的发生,请各二级学院做好考前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并要求学生考试时务必带上身份证、学生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监考员注意事项
1.领卷与返卷:提前20分钟到至善楼1楼(教务处办公室)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及时返回领卷处。
2.开考前检查考场布置及卫生,尤其是课桌抽屉要清理干净。若不符合要求的,请及时清理。
3.组织学生有序入场,安排考生按试卷袋上指定位置入座;除规定可带入考场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在指定的位置上,发现违规现象必须立即纠正。
4.核对考生考试资格;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
5.发卷前,请认真核对考场所有科目和专业,以免出现发错试卷情况;要求考生在试卷袋座位表上签名确认,并确认学生所考科目试卷。
6.严格维护考场纪律,防止替考、抄袭、夹带等作弊行为,对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者,监考员应立即没收其试卷和作弊证物,要求其签名,并将其违纪或作弊情况如实记入“考场记录表”。
7.不得提前开始考试或延长考试时间;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件(如看书报、打手机、聊天等);两名监考人员要求一前一后站立监考;考试结束后,核对人数和考卷,并填好相应的考场记录,将试卷送回教务处。
8.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负责做好教室的“五关”工作。
四、考生注意事项
1.各考生必须带身份证、学生证,提前10分钟到考场,并按指定的座位就坐;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离场。
2.考生遗失证件者须提前补办,来不及补办者必须出具二级学院开具、辅导员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教务处确认盖章方有效。
3.凡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学生处将根据学生违纪或作弊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按照《广东白云学院考场规则》和《广东白云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作出相应处分。
4.考试安排表中考生名字后带▲为重修者;☆为缓考、补修者;加粗斜体为结业生换发毕业证考生。
5.直接交成绩单课程的考生,请主动联系老师,按照相应考核方式进行考试,逾期者视为缺考。
五、阅卷要求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安排集中阅卷。
六、报成绩时间
各二级学院务必于3月3日下班前将成绩单交教务处,并按要求填写阅卷人员、阅卷份数。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