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4〕47号)及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计算,现将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全市(不含增城及从化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52元。
二、增城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122元。
三、从化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91元。
四、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366元。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4年8月6日
附件:关于公布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http://www.hrssgz.gov.cn/tzgg/shbx/ylbxtzgg/201408/t20140828_2171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