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喝茶上课群_900城市空降可约的注意事项_空降app官方网站入口_杭州品茶私人工作室

  • 【一站式学生社区】国家安全在身边

  • 我校召开本学期第四次党建思政与学

  •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召开月度工作会议

互动平台

白云学工微信公众号

白云易班

关于积极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5

白云学院党〔2011〕1号
各支部,各单位: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丰功伟绩,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展示我院师生员工的崭新精神面貌,向党的十八大献礼。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0〕22号)精神,现将党委审定的《广东白云学院“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方案》下发各支部、各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支部、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院师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加有关活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在系列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
二、各个分项活动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活动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排练和选送工作,争取在全省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三、各支部、各单位要确定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组织工作,积极配合承办单位为系列活动选拔人才,落实“人人参与”的组织工作措施。
四、从即日起,以承办单位为主导,各单位积极参与,统一组织,协调行动,做好系列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下学期开学即时全面启动各项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白云学院“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方案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广东白云学院“南粤校园党旗红”
系列活动方案之主题大合唱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O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0〕22号),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师生党员中成立“党员合唱团”,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主题大合唱,歌颂党的伟大成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展示我校党建工作的崭新面貌,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并参加全省“南粤校园党旗红” 主题合唱比赛。
一、大合唱主题和内容
    以‘‘唱支山歌给党听”为主题
    二、参赛对象
在全校师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中组建“党员合唱团”、训练并参加省“南粤校园党旗红” 主题合唱比赛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学工部、团委
    协办单位:各院系(中心)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
    四、活动时间安排
1、组建合唱团:各院系(中心)在2011年2月31日前向团委推荐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筛选组成合唱团。
2、校内训练:2011年3-5月,具体训练时间另行通知。
3、摄像、光盘制作:2011年4月中旬
4、参加省教工委决赛时间:2011年6月上旬
    五、比赛地点
校内训练地点:待定
     参加省教工委决赛:星海音乐学院
六、参赛要求
1、比赛曲目
    比赛合唱两首曲目,一首为必选曲目,从指定的四首曲目选一,另一首为自选曲目,可以是与主题相关的任何合唱曲目,各队可根据自身特点自行选择。
    指定曲目:《唱支山歌给党听》
             《党啊,亲爱的妈妈》
             《深情的颂歌献给党》
             《公仆赞》
2、参赛人数
     每队参赛人数为60人,男女不限。指挥一人。
    3、比赛说明
比赛时不得使用录音带(碟)音响伴奏,可用手风琴、钢琴伴奏。比赛不提供扩音音响设备(包括领唱)。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学生工作部(处)思教科办公室/团委办公室
2、联系人1:潘秀丽  电话:内线9039,手机15920320601/650601
邮箱:532972563@qq.com
3、联系人2:卿枫   电话:内线9039,手机13828457788/67788
 
 
 
广东白云学院“南粤校园党旗红”
系列活动方案之主题演讲比赛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O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展示我校党建工作的崭新面貌,向党的十八大献礼。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0〕22号),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主题演讲比赛,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南粤校园党旗红” 主题演讲比赛。
二、演讲主题和内容
    演讲比赛以“创先争优,争当先锋”为主题,以颂扬建党90年来的伟大成就、颂扬先进典型人物为主要内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积极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在全校营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参赛对象
    广东白云学院全体师生,分教工组、学生组。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学工部、团委
    协办单位:各院系(中心)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
    五、比赛时间
1、初赛时间:2011年3月31日前
2、校内决赛时间:2011年4月10日前。
3、参加省教工委决赛时间:2011年5月
    六、比赛地点
1、初赛:各院系(中心)
2、校内决赛:儒学堂(初定)
     3、参加省教工委决赛:华南师范大学
    七、参赛办法
    1、此次演讲比赛分教工组和学生组两组进行,包括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院系(中心)党支部自行组织。
    2、决赛在党委的领导下,由承办单位学工部组织进行。各院系(中心)党支部于2011年3月31日前在初赛基础上,教工组、学生组各推荐报送1-3名优胜者资料(包括推荐表、演讲稿的电子版和文字版)至学工部思教科。学工部组织决赛,邀请相关领导老师当评委,选出2名优秀者制作视频资料参加省教工委组织决赛。决赛演讲时间每人为7分钟。
    八、奖项设置
1、校内决赛设优秀组织奖三名(根据各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的情况及比赛成绩评定),给获奖单位颁发奖状。
2、校内决赛设学生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设教师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由学院党委对获奖者统一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推选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比赛。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学生工作部(处)思教科办公室
联系人:潘秀丽
联系电话:内线9039,手机15920320601/650601
邮箱:532972563@qq.com
附件:广东白云学院“南粤校园党旗红”主题演讲比赛推荐表(请点击下载)
 
 
 
广东白云学院“南粤校园党旗红”
系列活动之书画摄影大赛方案
 
一、活动目的
根据省教工委组函〔2010〕22号关于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有关精神,院党委决定在我院全体师生中组织开展摄影、书法、绘画比赛,目的是展示我院党建工作的崭新面貌,向十八大献礼。借本次活动,推动我院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校园艺术氛围;引导师生关注社会,关注环境,热爱生活,展示我院艺术教育成果,推进素质教育。并选拔作品参加全省“南粤校园党旗红”之书画摄影大赛。
二、活动口号
弘扬白云精神,繁荣校园文化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白云学院党委
承办单位:艺术与建筑学院党支部
协办单位:全校各基层党支部
四、参赛对象
全校广大师生
五、比赛时间
初赛时间:2011年3月20日前
校内决赛时间:2011年3月31日
全省决赛时间:2011年5月
六、比赛地点
初赛:全校各基层党支部所属系部处室
校内决赛:艺术与建筑学院展厅
全省决赛:广州美术学院
七、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
1、绘画:画种不限,尺寸不超过180厘米(高)×180厘米(宽)。
2、书法、篆刻: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R。
(二)其他要求
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八、参赛办法:
此次书画摄影比赛分教工组和学生组两组进行,包括初赛、校内决赛和全省高校决赛三个阶段。初赛由全校各基层党支部自行组织,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书画摄影比赛。校内决赛由艺术与建筑学院党支部承办,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评比,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决赛。
(一)报送要求
各基层党支部在初赛评选的基础上按以下要求报送艺建学院党支部:
各系党支部报送初赛师生优秀作品(类别不限)数量分别为经济16件、管理14件、机电12件、外语11件、计算机10件、电子10件、艺建22件;各部各处室党支部报送初赛优秀作品(类别不限)数量均为6件。
(二)报送时间
各系部、处室党支部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初赛优秀作品推荐表(见附件)、作品电子图片(每个文件大小2M为宜)、作品原件(背后注明作者、作品题目、作者单位)汇总后提交艺建学院党支部。艺建学院党支部于2011年3月31日组织专家和老师进行评比,从中选出15件优秀作品参加全省高校大赛。
九、展览评奖
1、校内决赛设优秀组织奖四名(根据各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的情况及比赛成绩评定),给获奖单位颁发奖状。
2、校内决赛设学生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8名,设教师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由学院党委对获奖者统一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评审出的优秀作品于2011年4月份在艺建学院展厅展出,从中选拔15件作品参加全省比赛。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艺建学院党支部办公室4—101 
联系人:李淑敏  电话:9044、15920453921
附件:广东白云学院“南粤校园党旗红”书画摄影大赛作品推荐表(请点击下载)
 
 
 
广东白云学院“南粤校园党旗红”
系列活动之主题征文比赛方案
 
一、活动目的:2011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诞生90周年,为了庆祝党的90华诞,广东省教工委发起了“‘南粤校园党旗红’广东省高校、省属中职学校主题征文比赛”活动。为了培养白云学院广大师生的共产主义信念,弘扬党的光荣传统,拓宽爱国主义的教育渠道,中共白云学院委员会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开展“党在我心中”的征文比赛。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白云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思政党支部  基础部
协办单位:全校各基层党支部
三、征文主题与内容要求:
    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内容要求是: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示我院党建工作的崭新面貌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共产党员形象,展现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风貌。
四、参赛对象:
广东白云学院全体师生,分教工组、学生组。
五、征文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2011年3月20日。
六、征文比赛要求:
1、教工征文以支部为单位,各支部于2011年3月20日之前收齐上交学院党委;学生征文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团支书收齐上交系党支部,再以系党支部为单位上交至学生处潘秀丽老师处。
2、文章应围绕“党在我心中”的主题,原创。要求紧密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通顺,抒发真情实感,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还可以是经验总结等。题目自拟,篇幅以1000——3000字为宜。
3、征文格式要求:以A4纸打印,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行距为固定值18磅。
七、征文办法:
    此次征文比赛分教工组和学生组两组进行,包括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初赛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前,初赛由各教工党支部、学生各系党支部自行组织;复赛时间为2011年3月20日前,复赛由学院党委组织,复赛获奖稿件由学院党委推荐参加广东省的“‘南粤校园党旗红’广东省高校、省属中职学校主题征文比赛”。
    教工每支部推荐1——2篇为宜,学生各系党支部以每支部推荐2——3篇为宜。将初赛选出的稿件纸质版于2011年3月20日前上交学院党委。
八、奖项设置:
此次征文活动奖项设立分教工组、学生组;教工组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若干。学生组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