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新教函〔2020〕50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资助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3.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规违纪行为;
5.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蚣跎僮手?/span>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两门以上(含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4.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的;
5.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6.按照校规,有其他不适合享受资助行为的。
三、资助标准
根据新疆教育协助中心的拨款,资助标准分为二个等级:一等资助金,一般为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40%;二等资助金,一般为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60%。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按各二级学院在校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习情况和日常综合表现推荐受助学生及资助档次,确保资助经费用于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12月8日-12月11日)
符合资助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白云学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审批表》(见附件1,学生申请理由从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态度、生活节俭程度、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申报理由)。结合班级评议小组意见,辅导员审核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评议结果,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核实推荐。
(二)学院初审(12月11日-12月16日)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广泛听取辅导员、班级意见后,按照下达的名额严格审核并确定本学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审批表和汇总表于12月16日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三)学校审核、公示(12月16日-22日)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对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将各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初审名单报学校审核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按要求报送材料。然后由学校财务处将资助款划拨至受资助学生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五、工作要求
二级学院要全面了解本学院新疆籍学生学习生活表现和家庭经济实际困难程度,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资助条件进行评定,认真做好资助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应助尽助,不搞平均发放、人人有份,资助资金100%用于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直接补贴。
附件1:广东白云学院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广东白云学院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汇总表
附件3:广东白云学院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分配表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