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打赢2020年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工作的通知》(粤助教函〔2019〕30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助教函〔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将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就读全日制本科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补助标准
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学年5000元,由学校按照补助标准给予减免学费;
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发放到学生所在家庭一卡通账户。
三、建档立卡身份查询
通过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进行查询。(网址: http://210.76.68.130:8080/fpy/a/index.do)。
具体操作方法:打开网址—点击“贫困人口查询服务”—进入“公众查询认证服务”—输入姓名、身份证、验证码即可查询是否为建档立卡人员。
注:1.该项补助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如学生对身份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学生户籍地教育局核实,学生应到户籍地扶贫部门查询核实,共同做好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工作。
2.如果学生建档立卡身份查询结果为终止帮扶,则学生在终止帮扶以前已发放的建档立卡免学费和生活费不再追回。
四、建档立卡补助工作程序
(一)二级学院全面排查建档立卡学生
1.已核实建档立卡身份的老生,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后要再次进行确认,进一步排查各班级是否还有建档立卡学生(建议以班级为单位由班干部逐个在系统排查),如有建档立卡学生身份变动或新增的应将最终名单反馈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学生处经审核无误后统一汇总名单交由财务处统一减收相应学费(即学生应缴费用减去5000元)。
2.202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包括专插本新生),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根据新生录取名册进行全面排查,提前联系告知学生相关资助政策,摸清建档立卡学生人数,核实建档立卡身份,明确说明符合补助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在入学报到时可以减收学费5000元,以免除学生学费和生活费等后顾之忧。报到后,辅导员要组织各班级每个学生进行再次逐一排查,不允许遗漏一名建档立卡学生,一旦发现有遗漏的必须及时上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二)做好资料审核及补助发放等工作
1.学生开学报到后,辅导员要通知经过身份验证的建档立卡学生填写《广东白云学院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并收集相关材料: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扶贫办公章的建档立卡证明(扶贫手册、扶贫卡或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将原件退还学生本人,复印件交由二级学院留档备查。
2.二级学院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核实建档立卡学生贫困人口身份,确定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与扶贫系统查询一致。审查无误后,于2020年9月24日前将《广东白云学院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和《广东白云学院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一并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3.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对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准,将符合条件的我校建档立卡补助名单上报学校审核批准,统一报给财务处按补助标准办理减免手续。
4.根据建档立卡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及时核对资助系统中推送的学生信息,对符合建档立卡资格的的学生及时确认,对系统中原为建档立卡的学生,经核实不符合资格的,及时删除建档立卡学生资格信息。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工作,是国家实现脱贫攻坚的关键举措。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对建档立卡学生身份的核实和排查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把关作用,不能遗漏和错发任何一名建档立卡学生,如因通知和排查工作不到位而导致错发漏发的要进行严格考核。
(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班会、网络、新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准确宣传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了解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等内容。
(三)若符合建档立卡减免条件的学生,不愿申请学费减免补助的,务必请该学生写一个书面的放弃建档立卡免学费资助的说明,让学生带回所在户籍地,征求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扶贫办意见并盖章后交二级学院,报送学院材料时一并报。
如有疑问可咨询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联系人:原慧丽 电话:02036093489 9005(内线)
附件1.《广东白云学院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附件2.《广东白云学院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