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力度,推进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的通知》(粤农扶组〔2019〕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工作的通知》(粤助教函〔2019〕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建档立卡本科生的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就读全日制本科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建档立卡资助标准
学费补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学年5000元,由省财政下发高校后,按补助标准减免学费;生活费补助在原有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按每人每学年7000元给予补助,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扶贫办负责,按学期发放。
三、学费减免条件
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扶贫办发布的建档立卡相关工作规定,在广东省新时期脱贫攻坚信息平台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人员。
四、学费减减免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可通过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http://210.76.68.130:8080/fpy/a/index.do),在“建档立卡认证”功能中,录入需要认证的人员姓名和身份证信息,系统会自动返回相关信息是否为建档立卡内人员。
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提出学费减免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白云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附有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扶贫办公章的建档立卡证明材料(扶贫手册、扶贫卡或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字段内容应含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建档立卡)等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户主页及学生单页复印件。
(二)对学生提出的减免学费申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收集相关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审核后,报二级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进行复核。
(三)院级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将拟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在本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广东白云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广东白云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院系章的纸质版,于9月25日前交至学生处资助服务中心。
(四)学生处对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批准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具体减免手续。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建档立卡本科生补助政策,制定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宣传方案,利用班会、网络、新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准确宣传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并组织本学院内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申请,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了解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等内容,务必不要遗漏。
(二)请各二级学院组建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辅导员、班导师、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的认定小组,仔细审核学生材料,认真组织评议小组评议,做好本次学生的学费减免工作。
(三)本次材料审核只认可在广东省新时期脱贫攻坚信息平台系统中确认的建档立卡学生。本次初审在各二级学院,扶贫手册或扶贫卡原件由二级学院审核后,退还给学生本人,交学生处审核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
(四)若建档立卡减免学费的学生有不愿申请学费减免补助的,务必请该学生写一个书面的放弃建档立卡免学费资助的说明,让学生带回所在户籍地,征求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扶贫办意见并盖章后交二级学院,报送学院材料时一并报学生处。
附件:
1.广东白云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2.广东白云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汇总表
学生处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