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白云学院学生评先评优实施办法》和《广东白云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一年一度的评先评优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展,为了认真做好今年的评先评优和评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评先评优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目的
1、通过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树立典型、宣传品学兼优之白云学子,让全校学生“学有榜样,赶有方向”,掀起“比、学、赶、帮”学习热潮,弘扬“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白云精神。
2、通过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广大学生热爱学习、努力学习、主动学习,进而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使我校优良学风永续相传。
二、先进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等级
(一)先进荣誉称号包括:先进班级、优秀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奖学金等级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三、评选的范围
本科:2007级、2008级、2009级、2010级学生和班级
专科:2009级、2010级学生和班级
四、评先评优条件及比例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及比例
1、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创造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根据学校安排,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党团知识,深入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活动。
(2)党团建设成效显著。做好班级的团支部建设、推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学生党员发展等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发挥好班委会的“三自”作用。班委会组织健全、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4)学习风气浓厚,形成良好班风。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学业成绩优良率在50%以上;积极参加各种知识技能类国家级考证考级(鉴定),通过率高。班级英语、计算机、技能考试通过率高于学校平均水平;班级课堂出勤率在98%以上。
(5)班级日常管理规范。学生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广东白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行为与无重大违纪事件,班风良好??问摇⑺奚岜3智褰?,在评比中名列前茅,文明宿舍百分率超过40%;义务消防员、宿舍管理干部组织机构健全。班级助人为乐氛围浓厚,团结友爱、和谐融洽,学生参加各类公益活动人数占班级人数40%以上。
(6)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科技、体育活动。学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开展好,校内外获奖比率高;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格率90%以上。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一是发生过较大的安全稳定事件;二是在学校的各项教学检查中被点名通报批评的班级。
2、先进班级评选比例
先进班级评选比例为参评班级的10%。
(二)优秀大学生标兵评选条件及名额
1、优秀大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本校大学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本专科学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第一。
(3)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专业技能、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在参加校外竞赛中能够为校争光,能够在同学中间起到楷模作用,在推动优良学风、校风建设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2、优秀大学生标兵评选比例
从参评优秀大学生中评选出10名优秀大学生标兵
(三)优秀大学生评选条件及比例
1、优秀大学生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履行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尽义务,带头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品行端正,表率作用强,未受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勇于创新,评选年度内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20%以内。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达到国家有关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2、优秀大学生评选比例
全校参评学生人数的15%。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社会和学校的安定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履行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尽义务;品行端正、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在学生中威信高,未受任何违纪处理和行政处分。
(3)热爱集体、顾全大局、坚持原则、乐于奉献,工作方法得当,组织协调能力强,大胆创新,有显著实绩。
(4)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评选年度内学习成绩单科无不及格现象。
(5)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满一年以上,当年工作考评为优秀。
五、奖学金评选条件、比例及奖金额度
(一)一等奖学金
学校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参评资格为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排名居本班前2%,奖金1500元。
(二)二等奖学金
学校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3%,参评资格为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排名居本班级前5%,奖金800元。
(三)三等奖学金
学校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参评资格为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排名居本班级前10%,奖金500元。
(四)单项奖励金
1.奖励范围:上一学年在科技、学术、文体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
2.奖项设置
(1)科技创新奖:参加国家、省、市级以上教育系统组织的科技制作、发明竞赛活动及成果展取得名次或获得国家专利者。
(2)学科成果奖:
①在国家、省、市级专业类知识竞赛(以教育部门正式文件为准)中获奖者;
②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者。
(3)精神文明奖:积极参与校内外精神文明建设并做出突出贡献者,或在思想、品德方面有杰出表现,如有拾金不昧、舍己救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等突出事迹者。
(4)文体优秀奖:在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成绩优异,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六、任何学生出现以下行为表现之一,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评奖资格:
1、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学校行政处分或党、团纪律处分者;
2、在综合测评和评先评优评奖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诚信行为者;
3、学业单科成绩存在不及格情况;
4、体育成绩不达标
5、违反学校相关缴费制度,无故拖欠应缴费用者;
6、有其它错误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经学校讨论不予评奖者。
七、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评选,不得走过场,不得指定人选。认真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参评学生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辅导员等工作人员在评选过程中需杜绝“凭印象、讲人情”等不正之风,不收受学生礼物,不得利用评选活动以权谋私。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学校行政事故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二)评先评优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对照评奖条件、比例,确定各奖项初评名单。在符合某类(项)奖学金评选条件时,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低排序。在评先评优时,如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同,以学业成绩高低排序;学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英语、计算机、专业技能考证通过者优先考虑。为扩大学生受奖面,激励更多的学生勤学上进,根据我校同类奖励不重复以及就高不就低原则,如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则不再重复获得校内奖学金。
(三)要引导学生积极关注和参与奖学金评选工作。辅导员和学生工作人员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做好评先评优活动。
(四)辅导员要指导学生正确填报“申报表”。“申请奖项”应填写全称;所有填写资料须用黑色墨水笔填写(电脑打印除外),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亲笔签名处须本人签名,打印无效;不得随意改变表格的原有设置和格式。
八、组织机构
成立评优评先领导小组
组 长:曾小彬
副组长:李望国 刘剑锋 王彦斌
成 员: 王丽英 陈 峰 李念良 李 林 陈华钢 张晓东 林春景 李新庚 许义生 战秀琴 刘 鑫 刘传明 陈理玫 李 政 朱 玲 阳 鹏 杨 辉 欧阳可维 邓 强 马迎春
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服务科,由学生处陈峰任主任。
广东白云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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