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广东白云学院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特设立广东白云学院学生工作精品项目(以下简称“精品项目”)。为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精品项目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本,以创新驱动为导向,引导学生工作者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促进学生工作规范化、精品化、科学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培育一批在全校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精品项目,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第二章 项目要求
第三条 精品项目分为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和辅导员精品项目两大类。项目设计围绕我校应用技术人才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基,结合学生特点,凸显专业特征和学院特色,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主题突出,成效显著。
第四条 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由书记牵头打造一学院一特色。辅导员精品项目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目的,结合辅导员所开展的有关学生思想教育、党团建设、干部培养、班级建设、宿舍管理、文明修身、志愿服务、心理辅导、学生学业与职业生涯指导、新生与毕业生教育与管理、创新创业、主题班会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五条 精品项目的申报工作由学校学生处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次,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第六条 项目申报对象为学院党总支书记、专职辅导员和学生处相关人员。
第七条 项目申报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ǘ┫钅课淖炙得鞑牧希ㄏ钅恐魈庥胨悸?、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
?。ㄈ┫钅恐С挪牧?,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第四章 项目评审与管理
第八条 精品项目的评审与管理由学生处负责。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由学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立项评审,并在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
第九条 每个入选项目培育建设周期自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为一年,若培育项目建设需一定的时间,则可放宽至两年。项目负责人须按申报书的设计内容及下一步推进计划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理论和实践情况形成报告,报学生处。项目培育建设期满须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第十条 入选项目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学生处将组织专家通过评估项目报告、现场考察等方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通过审核的项目将统一办理相关结项手续,并下发项目结项通知书。
第十一条 学生处将择优选取优秀项目参加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组织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及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组织的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活动;学生处将对优秀项目进行总结,提炼出好的经验、做法,参加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
第十二条 项目结项需提供以下材料:
?。ㄒ唬┫钅拷嵯畋恚郊?span lang="EN-US">2);
?。ǘ┫钅砍晒ǜ?,主要是获批立项以来的项目培育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社会影响、主要经验等;
?。ㄈ┫钅恐С挪牧稀?筛菔导市枰?,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第十三条 项目有重要事项变更者,要填写《广东白云学院学生工作精品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办理申请延期手续。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超过6个月,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1次。延期申请须经学校学生处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 学校将对结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
2.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结项表
3.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工作精品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广东白云学院
2016年5月10日